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豫医专〔2017〕99号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加强学校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值班工作, 及时妥善处理应急事项,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现就各类值班工作明确如下:
一、值班人员
学校值班人员由带班校领导、总值班员、有关单位(部门)值班员组成。
带班校领导、总值班员的值班安排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期和假期开始前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办子网站公布全学期和假期值班安排;保卫、总务、学生宿管、各系、继续教育部等单位(部门)的值班,由相关单位(部门)自行安排,将值班表电子版送校办,通过校办子网站予以公布。
二、值班时间和地点、电话
(一)值班时间
工作日晚间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6:30至次日上午8:30,双休日与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
(二)值班地点和电话
1.总值班室设在图文信息中心813房间,电话:62576600。寒暑假期间总值班室设在纬五路校区206房间,电话:65622923, 62576600。
2.保卫处值班室设在图文信息中心114、东配楼116房间,电话:62576638,62576831。
3.总务处值班室设在图文信息中心110房间,电话:62576691。
4.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设在1号学生公寓楼113房间,电话:62576689。
5.继续教育部值班室设在成教楼327房间,电话:69975369。
6.医学系值班室设在教学3区107房间,电话:62576840。
7.护理系值班室设在教学1区309房间,电话:62576835。
8.医学技术系、检验系和药学系值班室设在教学3区301房间,电话:62576620。
三、总值班员主要职责
(一)总值班员负责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值班期间临时发生的问题。 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
(二)接到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上级领导部门的紧急电话通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
(三)负责检查各类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四)保持总值班室良好办公环境。
(五)值班结束时,应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与下一位总值班员做好工作交接,并把总值班室钥匙交回校办。
四、其他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一)根据职责,深入到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及室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对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二)按照职责认真进行校园、校舍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如遇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总值班员和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完成所在单位、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带班校领导带班,原则上不离开郑州市区,要与总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各类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保证通讯畅通。各类值班人员值班时要注意检查值班电话功能状态,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校办。在学校进行值班巡查或现场处理问题时,请将值班电话暂时转移到个人手机。结合学校目前实际,值班期间晚9:30后,可将值班电话转移到个人手机,但所有值班人员不允许离开校区。
(三)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禁止喝酒;不经总值班员 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校区。值班人员因故(包括公务和私人原因)不能按时值班,总值班员自行与其他同序列人员协商调换并提前告知校办,其他值班人员由本单位、部门调剂。
(四)加强督促检查。带班校领导、校办、监察室要经常性地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禁擅离职守,值班期间私自离开校区按脱岗处理。因值班人员脱岗或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7年9月12日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